第996章 望春(番外)
    “你刘叔叔的儿子怎么了?!他哪点让你不满意的?!人家餐厅都订好了,坐那儿干等了你足足一小时!”
    旁边传来中年男人歇斯底里的声音。
    沙发上的年轻女人却一副置若罔闻的样子,躺在那儿全神贯注地刷着手机,短裤下那双修长匀称的白腿以一种十分慵懒的交叉姿势翘在桌面上,脚上的黑色长靴在上面轻轻晃动。
    一个人在家还好,可在长辈面前做出这副模样来绝对算不上尊重。
    “跟你说话呢!手机拿来!”中年男人将女人手中的手机抢了过去。
    翻转一看,界面上是一张被她用手指放大过后的照片。
    照片里是个穿婚纱的漂亮女人,在梳妆台前朝镜子撅嘴,wink,做了一个十分可爱的表情。
    看了照片,中年男人苦笑一声,看向女儿:“你知道吗?老爸现在真的怀疑你是不是喜欢女的,你喜欢白清夏吧?”
    “对啊,我喜欢女的,喜欢她。”沙发上的女人摆烂地回应,立马起身将手机夺了回去,她轻触了下照片,照片缩小。
    原来她只是点开了某个人的头像。
    而这并不是她第一次做这种事。
    “把腿给我放下!”中年男人大声喝道。
    沙发上的女人抬眸望他,眼神凝视过去,中年男人似是怂了一瞬,又补充道:“搭一会儿也行。”
    他坐在旁边拍了拍女儿,声音温和了些:“行,那你说说,刘叔叔的儿子怎么不让你满意了?爸爸从今天开始认真听取你的意见,行不?”
    女人不耐烦道:“长得跟个排骨似的,感觉捶一拳人就散架了,你让我怎么喜欢?”
    “行,行。”中年男人拿出手机,专门找到便签,认真记录:“原来我女儿喜欢身材壮一点的男人。”
    “那李叔叔的儿子呢?”
    “太矮了就这还有脸约我在篮球场上见面,上篮跟老奶奶拄拐棍一样。”
    “ok,喜欢稍微高点的,我后面专门给你找一米八以上的,最好会打篮球,行了吧?”
    “老宋的儿子呢?”
    “哪个老宋?”
    “儿子戴耳钉的那个。”
    “太娘了,唱歌还难听,夹得很,哪来的脸从酒吧驻唱的手里抢话筒的。”
    “哈哈哈,好,我闺女喜欢看起来有男子气概一些的,唱歌要好听!嗯!”
    “欧叔叔的儿子呢?”
    “皮肤太白,我讨厌皮肤比我白的男人。”
    “这都讨厌?行行行,给你找个小麦肤色的总行了吧?”
    女人没说话,中年男人笑了下,只要女儿愿意跟他交流,那情况就还在可以掌控的范围内,他继续问道:“开宾利的那个李叔叔,他儿子呢?”
    “太老实了,没见过这么一本正经的人。”
    “那你喜欢……骚一点的?还是浪一点的?或者贱一点的?”中年人笑着用手在身前打转,比划起来,声形并茂地去描述。
    女人瞪了他一眼,在沙发上翻了个身:“…贱一点的吧。”
    “okok。”中年男人点头,继续记录:“河对面住着的那家呢?他儿子。”
    “那就是个闷葫芦,一句话都不说,在一起的话我能无聊死。”
    “喜欢话多的?不对啊,我记得你讨厌话多的人啊。”
    女人蹙起眉毛,手机放下,一边形容一边解释:“也不用太话多啊,起码能跟我表达一下相反的意见,偶尔能拌拌嘴,吵吵架的那种,也不至于太无聊,跟他说话,他只会说嗯,我真想一拳塞他嘴里……”
    她说完看向爸爸,不知道这个中年老毕登能不能对上自己脑电波。
    “行,你喜欢能和自己拌拌嘴的人……”
    中年男人打下这行字的时候稍微挠了挠头,眨了眨眼睛,好奇怪,越来越熟悉的感觉。
    “老陈的儿子呢?”他又抬头问道。
    “他啊!提他我就来气,你给我找相亲对象之前能不能调查清楚一点?知不知道他仗着自己家里有钱有背景,上学的时候脚踏多只船,还瞧不起普通人,打压同学,傲得不行,恨不得告诉全天下自己家里什么情况,妥妥一二世祖。”沙发上的女人生气地回应。
    中年男人看了眼女儿,一边分析一边记录:“所以你喜欢…即便家里有钱有背景,性格也不傲,感情还专一,与普通人之间相处没架子,很低调,不会仗着富二代身份欺负人的男人……”
    “omg!你喜欢陆远秋啊?!”中年男人吃惊得手机没拿稳,掉落在了地上,人往后一靠,胳膊往后一抬表情很震惊。
    坐起身的女人则怔怔地望着爸爸,脸色定格了几秒钟后,才恍惚地立马摇头否认:
    “我没有…我…我不喜欢他。”
    中年男人沉默地看着她,“咕咚”一声吞咽了下口水。
    他就说怎么越记越熟悉。
    这不就是照着陆远秋的标准去找吗?
    女人低下头,抬手往上撩着长发,又缓缓抬起头,眼神有那么一刻的慌乱,脸上的表情却很快用愤怒掩盖:“滚啊!!我不相亲!别烦我!!”
    她站起身拿着手机气冲冲地朝楼梯走去,身后这时传来中年男人的声音:“白清夏知道吗?”
    女人停下脚步。
    左手抬起按在了护栏上,五指扣紧,指甲发白。
    过了好一会儿,她才转过身,眼眶却已经泛红身子微微弓着,好像一瞬间变得脆弱不堪。
    她朝爸爸哭着摇头,眼泪流了下来:“她不知道,别告诉她……”
    “夏夏是我最好的朋友。”
    ……
    我!叫柳望春!
    记住我的名字!
    记不住的话,小心我揍你。
    见过沙包一样大的拳头吗?
    ……好吧,没那么大,但它超硬!
    哈哈。
    我生来就是个开朗活泼且爱笑的女孩。
    我不爱哭,也讨厌哭,我认为这是懦弱的人才有的表现。
    自我懂事起家里就很有钱,资产是上了幼儿园的我掰着全部的手指头也数不清的数字,也许是因为这个,从小到大我所认识的朋友无数,每天都能见到各个圈子中的人群,而他们的身上都挂着一个金灿灿的“有钱人”标签。
    他们性格乖张,做事不顾后果,因为总会有人出现帮他们处理烂摊子,擦干净屁股。
    我没有妈妈,但有个妹妹,可我和她关系不好,所以我虽然爱笑,但其实我很孤独。
    我想要朋友。
    于是我试图融入那群少爷小姐,我出手比他们还要大方,他们也很欢迎我,可没相处几天我就渐渐发现我和他们原来不是一类人。
    渐行渐远之后,我开始寻找新的朋友。
    后来我发现,那群“少爷小姐”口中所说的普通人,他们并非一无是处,他们身上也有闪光点,我甚至在其中找到了一个我喜欢的男生,和他谈了我人生中的第一段恋爱。
    但是,和他们的相处中也存在一些问题。
    当我不再主动买单,他们对我的态度就发生了一些变化,尽管很细微,但我还是察觉到了,并且感受到了那股愈发强烈的…疏远感。
    甚至讨论话题的时候,我一凑近,她们就会散开。
    我很难过。
    我只不过是在无数次的主动买单中有那么一两次忘记主动罢了。
    也许在她们的眼中,买单亿万次都不会把家里的钱花完的人,不请客真的很抠。
    于是我再次吃饭主动付钱。
    唱k主动前台买单。
    他们对我的态度果然又变好了!
    可是我开心不起来。
    渴望的友谊,好像并不存在。
    直到有次偶然间听到我的初恋和别人说,和我谈恋爱,那谈的就是个取款机啊,要什么有什么,从那天开始我才意识到,就连这个“恋人”,好像都没主动送过我一件礼物,哪怕是一些并不值钱的小玩意,他的甜言蜜语一度让我以为我谈了世界上最棒的一段恋爱。
    我好久没哭了,那次哭了一整夜。
    第二天找他分手,并把他揍了一顿,还欺骗朋友说是因为性格不合。
    从那以后,我继续用金钱维护着我和普通人之间的友谊,至少她们很乖,和她们还能聊得来,而这种朋友间相处的虚假并不能对我产生真实伤害。
    最重要的是,在她们聚一块聊天的时候,我的加入并不会让她们散开啦!
    我想,我柳望春应该不适合交朋友吧,他们觉得我就是个傻大款,应该是吧。
    直到有一天,我遇到了一个不太一样的普通人……她很真诚!
    哈哈哈哈哈哈!
    抱歉,遇见她我真的很开心,提到她都会开心得想笑,想立马抱抱的那种…开心。
    谢谢。
    让我交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正确的朋友。
    原来,普通人里还有着不需要你主动买单,就能真诚地把你当作朋友的人。
    因为她,我认识了第二个人。
    原来,有钱人里还有着说话,做事不高傲,很低调,心地善良且热心肠,以积极正能量的态度去面对生活的人。
    我以为这辈子很难遇到的两种人,结果在我17岁这年都遇到了。
    而且他们俩真的好配啊!
    简直配我一脸。
    更让我想想都要笑出声的是,这俩人竟然还互相喜欢,嘻嘻~
    啊啊啊!酸臭酸臭的。
    我要撮合他们在一起。
    于是在他们两人相处的时候,我会故意把夏夏撞到陆远秋身上,看到好闺蜜脸上飘起红云,我差点偷笑出声。
    可这俩人又好别扭啊,明明互相喜欢却还不摊牌。
    一波未平一波又起。
    这个时候竟然还杀出了程咬金。
    小小怜冬,竟然敢当众撩拨陆远秋,简直big胆!
    军训大巴旁,我如天神降临!杀上人前!夺走了龙怜冬递给陆远秋的冰棒,并让夏夏将陆远秋领走。
    咔嚓,一口咬碎龙怜冬的冰棒,嚣张地看着她,将她的大胆想法扼杀在摇篮之中。
    有我在,你还敢想着从夏夏的身边抢走陆远秋?
    谁来了都不行!
    哼!
    我也不行…
    不过我这么好……陆远秋为什么总喜欢跟我吵架啊?
    没关系。
    我又不喜欢他。
    尽管他打篮球很帅,篮球场上充满朝气。
    尽管他唱歌好听,舞台上的表演青春且充满张力。
    尽管他很爱笑,仿佛不会有什么事情能影响到他乐观的心情。
    尽管他很爷们儿,能将欺负草草的混蛋打得屁滚尿流。
    尽管他很温柔,凭一篇日记就想出了治愈一个人的方式。
    可他对我并不温柔。
    我也毫不掩饰地表达着对他的讨厌。
    在我家衣帽间换衣服时竟然不把门关好,气得我火冒三丈。
    在橘城三人合租,我天天与他吵架,半夜虽然蒙着头睡觉,却还是很难睡着,经常中午才起。
    每次出门时听到他也在,我能嫌弃得白眼翻到天上。
    我从积极地撮合他与夏夏,到他俩确定关系后就在夏夏面前尽情数落他,我要证明自己十分讨厌他!可我为什么……又总是提到他。
    终于,他们快订婚了。
    听到这个消息后我由衷地为夏夏感到开心。
    那天夏夏打来电话,让还留在珠城的我去找陆远秋玩,我嘴上百般推辞,却已经开始坐下化妆。
    化到一半,突然又觉得,貌似讨厌鬼也不会去注意我脸上有没有妆。
    做了个深呼吸后,我又开心地继续化了起来,那也不能让讨厌鬼看到我丑丑的一面呀。
    和预料中的一样,我们见面就吵架,具体细节记不清了,也许不想记,也许是我的脑袋不灵光,因为我是大傻春。
    我只记得那晚散步的路上,风很温柔。
    抬脚踢地上的石子时我脸上都带着情不自禁的笑,哈哈,虽然不知道在笑什么但他应该没看到,所以他不会多想。
    这傻瓜,竟然还跟我抢石子踢,没人能从我这里抢走东西,除非它注定不属于我。
    当他问我“春哥为什么不谈对象”的时候,我脸上的笑容消失了。
    因为啊…
    春哥喜欢上了一个不能喜欢的人。
    我把脚边的石子用力地踢到远方。
    本是愉快的散步,为什么要问这句话。
    我告了别,用微笑掩饰着那一刻的悲伤,最终还是气不过,所以我转身朝他竖了根中指,因为我是柳望春,我有仇必报。
    他只笑着,而我转回身落下了一滴眼泪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宴宴,求求你别盯着春姨看了,如果你不看,春姨也许就敢写下那三个字。
    你盯着春姨看,春姨不敢写啊。
    在爸爸帮忙写下那三个字的时候,我忍不住再次望向了他。
    他还和当初一样。
    而我却已不同,连对视的勇气都没了。
    因为啊,我爱他。
    ……
    我叫柳望春。
    请记住我的名字。
    我生性爱笑,活泼开朗。
    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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