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白牛正安静地站在一棵大桃树下,姿態优雅。
    通体雪白的皮毛在晨光下熠熠生辉,宛如林中的精灵。
    它似乎对“牛魔王”一行的靠近並不太感兴趣。
    只是淡淡地瞥了一眼,便继续悠閒地甩著尾巴。
    “牛魔王”在距离小白牛十几米远的地方停下,不敢冒然上前。
    只是远远地观望著,鼻孔轻轻翕动,似乎在嗅著这位特殊同类身上散发出的、令它感到舒適又有些自惭形秽的气息。
    几头母牛也停下脚步,好奇地看著小白牛。
    “看来咱们的『牛魔王』是想跟小白牛套近乎啊。”
    张利华看得有趣:“不过小白牛好像不太搭理它。”
    “小白牛灵性足,眼光高著呢。”
    陈凌笑道:“能不能成,看它们自己的缘分吧,强求不来。反正家里牛多,不差它一个伴儿。”
    就在这时,天空中传来几声清越悠长的鸣叫。
    “唳——唳——”
    张利华抬头望去,只见几只体態优雅、颈项修长、头顶一抹朱红的丹顶鹤,正舒展著宽大的翅膀,从北山方向翩翩飞来。
    在农庄上空盘旋了两圈,然后缓缓降落在果园旁边的池塘岸边。
    它们迈著纤细的长腿,在浅水区悠閒地踱步,不时低头啄食水中的小鱼小虾,姿態从容不迫,宛如一幅活动的山水画。
    “我的天!丹顶鹤!真的有丹顶鹤啊!”
    张利华激动得差点跳起来,赶紧掏出隨身携带的相机,对著鹤群就是一阵猛拍。
    “阿凌!你这儿连丹顶鹤都有?!”
    “这可是仙鹤啊!国宝级的!我在动物园都没见过状態这么好的!”
    陈凌早已见怪不怪,解释道:“后山有个湖,环境好,它们去年就在那儿定居了,偶尔会飞下来串个门,找点吃的。”
    “村里人都习惯了,不会去打扰它们。”
    “了不得!了不得!”
    张利华一边拍照一边嘖嘖称奇:“你这农庄,真是洞天福地,神仙住的地方!”
    “老虎、仙鹤、灵犬、宝牛……啥都有了!”
    他话音刚落,屋檐下的横樑上传来一阵扑棱声。
    只见二禿子展开那双威猛有力的翅膀,轻轻一振,便如离弦之箭般衝上天空。
    它身后,还跟著两只体型稍小一些,但同样神骏非凡的鹰隼,正是它收服的两个“小弟”。
    三只猛禽在空中略一盘旋,便朝著远处河滩的方向疾飞而去,显然是开始了新一天的狩猎。
    张利华举著相机,目送它们远去,惊嘆道:“阿凌,你家这鹰……个头也太大了吧?”
    “我看著比我在雪区见过的金雕都不遑多让了!”
    “这眼神,这气势,绝对是空中霸主!”
    陈凌笑了笑,语气带著一丝自豪:“二禿子確实不凡,从小就不一样,有它们在,附近山里的野兔、老鼠都安分不少。”
    张利华放下相机,转头看向陈凌,眼神复杂,有惊嘆,有羡慕,更有一丝恍然:
    “阿凌,我现在算是彻底明白了……”
    “明白什么?”陈凌疑惑。
    “明白你为什么对那些港岛的繁华毫不在意,急著回老家。”
    张利华深吸一口气,环顾四周的果园、远山、池塘,以及那些或悠閒或灵动的动物们。
    “有这样的世外桃源,有这样的『家业』,换做是我,我也哪都不想去!”
    他拍拍陈凌的肩膀,语气真挚:“兄弟,你是真活明白了。”
    “钱赚再多,也不过是数字。”
    “可这样的生活,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。”
    陈凌笑了,他还是那句话:“华哥要是喜欢,隨时欢迎来住,房间一直给你留著。”
    这个时候,果园深处,牛魔王正带著母牛们在草坡上悠閒吃草。
    阳光洒在它们乌黑髮亮的皮毛上,非常亮眼。
    王真真带著睿睿、小铁蛋去跟隨了一会儿。
    忽然跑过来问:“姐夫,那以后咱们家是不是会有很多很多小牛?像小羊羔那样,蹦蹦跳跳的?”
    “会有很多的。”
    陈凌揉揉她的头髮,眼里带著对未来的憧憬:“不只是牛,还有马,有鹿,有各种好玩的东西……咱们这农庄的后山,以后要搞动物园的,会越来越热闹。”
    睿睿抱著小铁蛋,仰起小脸:“爸爸,我也要养小牛……”
    “好,等小牛出生了,让你挑一只最喜欢的养。”
    陈凌又问他:“你的小黄呢,那只胆子最大的小鸡呢?”
    “爸爸,小黄不是小黄了,它成了的顏色,怪怪的。”
    经过一次港岛之旅,睿睿说话很流利了,皱著小眉头,试图表达自己的意思。
    陈凌顿时笑了。
    这是小鸡和小狗的尷尬期。
    过了毛茸茸的阶段,就不好看了。
    这臭小子,还是个顏控呢。
    “阿凌,张大哥,吃饭啦!”
    王素素喊道,“娘烙了葱饼,燉了鸡蛋羹,可香了!”
    “好好,这就来!”
    陈凌应著,对张利华笑道:“华哥,尝尝我们家的农家早饭。”
    “必须的!光闻著味我就饿了!”
    早饭果然丰盛。
    高秀兰烙的葱饼外酥里嫩,面香混著葱香,咬一口满嘴生津。
    鸡蛋羹燉得嫩滑如脑,滴了几滴香油,撒了点葱,简单却鲜美。
    还有自家醃的咸菜,切成细丝,拌了点辣椒油,爽口开胃。
    一锅小米粥熬得稠稠的,米油都熬出来了,暖胃舒坦。
    张利华吃得讚不绝口,连喝了三碗小米粥,吃了五张饼,最后摸著肚子直呼过癮。
    王素素笑著给他添粥:“华哥喜欢就多吃点,锅里还有。”
    “不行了不行了,再吃就走不动道了。”
    张利华摆手,却还是接过粥碗:“不过……再喝半碗,就半碗!”
    眾人都笑起来。
    吃过早饭,钟教授来农庄坐了会。
    一问之下。
    果然,狗场的主体建筑已经完工。
    这几天正在做內部设施和外围平整,山猫和大海昨晚就在狗场睡的,准备今天收尾。
    “那正好,我们现在过去。”
    陈凌对张利华道,“华哥,狗场在县城边上,骑摩托车过去要二十多分钟,你是坐会儿歇歇,还是这就走?”
    “这就走,哪有刚吃完就歇的,正好路上消食!”
    张利华干劲十足,又对王素素道:“弟妹,中午我们可能就在县城吃了,不用等我们。”
    “好,你们路上慢点。”
    王素素点头,又给陈凌拿了件外套:“咱家不必港岛,没入夏,早上凉,带上件衣服。”
    陈凌接过,隨手搭在肩上,带著张利华出门。
    推出摩托车来,驶出农庄,乡间的土路。
    清晨的陈王庄已经开始忙碌起来。
    有村民扛著锄头下地,有妇人端著木盆去河边洗衣,孩子们三五成群跑向村小。
    虽然校舍老旧,但读书声依旧响亮。
    看到陈凌的车,村民们纷纷笑著打招呼。
    “富贵,出门啊?”
    “带华哥去县里转转!”
    朴实热情的问候,让张利华心里暖洋洋的。
    车驶出村子,上了通往县城的路。
    路不算宽,但还算平坦。
    两旁是连绵的农田和果园,远处青山如黛。
    “这条路该修修了。”陈凌忽然说道。
    “嗯?”张利华正看著沿途风景,闻言转过头。
    “要想富,先修路。”
    陈凌目视前方,语气认真:“村里学校要翻修,这是大事,但路也得修,不然以后养殖规模大了,运输是个问题。”
    张利华点头:“是这个理,不过修路可费钱,你们村……资金够吗?”
    “不够可以想办法。”
    陈凌笑了笑,“事在人为,先把学校弄好,路的事,慢慢筹划。”
    两人说著话,车已驶出乡镇范围。
    前方道路渐渐宽阔起来,远处县城的轮廓隱约可见。
    陈凌没有直接驶入喧闹的城区,而是在一个岔路口一拐,驶上了一条更为幽静、两侧生有翠绿竹林的道路。
    “咦?阿凌,这不是进城的路吧?”
    张利华扶了扶被风吹得有些歪的墨镜,好奇地问道。
    “嗯,咱们先去城边的林场。”
    陈凌放慢车速,让摩托车平稳地行驶在林荫道上。
    “狗场、还有我那个规模大点的养殖场,都建在林场里头。”
    “这边地方大,环境也好,离水源近,空气流通,適合搞养殖。”
    “林场?好啊!这可是个好地方!”
    张利华顿时来了精神,作为资深的养犬爱好者,他深知一个优良环境对动物的重要性。
    越往林场深处走,空气越发清新。
    道路两旁是成片挺拔的林木,阳光透过层层迭迭的树叶,洒下斑驳的光影。
    鸟鸣声此起彼伏,空气中混杂著草木的清香和泥土的芬芳。
    与港岛的喧囂繁华截然不同,也別於陈王庄的纯粹田园,这里更多了一份静謐和野趣。
    “这地方真不错!”
    张利华深深吸了一口气,讚嘆道:“有山有水有树林,地势还开阔。”
    “阿凌,你这选址眼光毒辣啊,在这里养狗,狗的心情都好,不容易得病,更能养出好状態!”
    “华哥你是行家,一眼就看出门道了。”
    陈凌笑道:“当初选这里,就是看中这几点,前面快到了。”
    摩托车绕过一个小土坡,眼前豁然开朗。
    一片经过平整的巨大空地出现在眼前,空地后方,是几排新盖的砖瓦结构房舍,看起来坚固又实用。
    房舍前用坚固的铁丝网围出了大片的活动场地,一些工人正在做著最后的收尾工作,比如加固围栏、平整地面。
    最引人注目的,是房舍旁边那个用原木和石板搭建起来的颇具特色的瞭望台,以及活动场里那些用轮胎、木桩等製作的训练设施,一看就是为犬只专门设计的。
    “到了,华哥,这就是山猫和大海他们折腾了大半个月的成果。”
    陈凌將摩托车停在空地边缘,熄了火。
    几乎就在摩托车引擎声消失的瞬间,一阵低沉而充满警惕的犬吠声从最大的那排房舍方向传来。
    紧接著,一道如同黑色闪电般的身影率先冲了出来,直奔陈凌而来。
    那是一条体型极为硕壮、肌肉线条流畅无比的黑狗,毛色乌黑油亮,在阳光下泛著健康的光泽。
    它奔跑起来悄无声息,却又带著一股迫人的气势,正是黑娃的好大儿,狗群巡逻队的大队长二黑。
    “二黑!”陈凌笑著蹲下身。
    二黑衝到陈凌面前,並没有像普通狗那样直接扑上来。
    而是先急剎车站定,巨大的尾巴用力摇晃著,发出“呜呜”的亲昵哼声。
    用它那颗硕大的头颅使劲蹭著陈凌的腿和手,舌头不停地舔舐著。
    眼神里充满了久別重逢的激动和绝对的忠诚。
    紧接著,更多的狗从犬舍里或在活动区被放了出来,如同开闸的洪流,呼啸著向陈凌涌来。
    除了大毛、二毛它们那些二代狼狗。
    剩下的自然就是山猫收养的汪汪队了。
    而且不是狗仔队的汪汪队。
    是已经长成了半大狗,体型有了些许威慑力的汪汪队。
    现在也有四十多条了。
    比之前多了一半。
    估计是中途又有加入的。
    它们虽然品种各异,体型大小不一,但无一例外,都对陈凌表现出极大的亲热。
    它们围在陈凌身边,兴奋地跳跃、摇尾、吠叫,但又井然有序,並没有因为激动而发生混乱或衝撞。
    每条狗都想凑到陈凌跟前蹭一蹭,嗅一嗅气息。
    这自然是二黑管理的后果。
    狗村长就是这么强迫症。
    让狗群都体现一种『忠诚』,排著队要见礼。
    哪怕陈凌不是主人,山猫才是主人。
    但它二黑是管事的,就得听它的。
    “我的天!这么多狗?!”
    张利华被这阵势惊得后退了半步,下意识地扶紧了相机。
    他虽然爱狗,自家犬舍规模也不小,但像这样狗群同时汹涌而出,並且目標明確地冲向一个人的场面,还是极具视觉衝击力的。
    尤其为首的那条大黑狗,那份神骏和灵性,那份不经意间流露出的首领气质,让他一眼就看出绝非普通犬只。
    “哈哈哈,没事,华哥,它们都是黑娃的孩子,有规矩的。”
    陈凌被狗群簇拥著,脸上洋溢著开心的笑容,他挨个摸著狗头,叫著它们的名字。
    “大毛、二毛、三毛……都还好吧?想我了没?”
    狗群们仿佛能听懂他的话,吠叫声更加热烈,尾巴摇得像风车。
    这时,从犬舍里又快步走出两个人,正是山猫和大海。
    两人都是一身干练的工装,皮肤晒得黝黑,但精神头十足。
    “富贵,你可算回来了!……”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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