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6章 这是在伦敦,还是在圣彼得堡?(补更2)
    与法国(惊不惊喜)、俄国不同,19世纪的英国,对出版物实行的是“出版后追惩”,而不是“出版前预审”。
    也就是说,任何出版物原则上可以先出版,政府不能要求你先送审;
    但出版之后,如果內容触犯法律,就会被起诉、查禁、罚款甚至监禁。
    这並非因为英国有成文的“新闻自由法”,而是1695年《出版许可法》失效后,它再未恢復全面的出版许可制度。
    於是长期以来,英国形成了关於出版的法律传统——王权或內阁不能决定作品能不能印刷,但可以在事后进行追惩。
    这属於18到19世纪的辉格自由主义传统的一部分,而到了维多利亚时代,这一立场已成为政治常识。
    因此,《1984》能出版,没有人会觉得这是因为英国政府或者女王陛下足够宽容,只会觉得是主编足够勇敢。
    所以在短短一周內,整个欧洲对理察·埃弗拉德的讚美达到了顶峰——
    “欧洲最有勇气的主编”“出版界的良心”“英国文学的光荣”“出版自由的捍卫者”……
    无论如何,理察·埃弗拉德已经创造了歷史,几乎要成为名垂青史的文学主编。
    而《1984》的出版,將成为1882年,乃至19世纪文学出版史上无法绕开的事件。
    在《良言》杂誌社的主编办公室里,理察·埃弗拉德对这些讚美一无所知。
    他被白厅要求只能往返於杂誌社和家的两点一线,每天出门都有苏格兰场的警察特別护送。
    他每天都生活在提心弔胆当中,也知道现在自己现在看著安然无恙,不是被放过了,而是“上面”还没有商量好。
    一旦等到“上面”形成了共识,自己一定会遭殃的。
    ——而这样的日子,很快就到了。
    1882年9月10日,伦敦的天空阴沉得像是要压到屋顶上。
    一大早,报童们就衝上街头,叫卖声比起往常,格外响亮:
    “看报!看报!政府正式声明!《1984》被定为非法出版物!”
    “內政部、外交部、总检察长三份联合声明!看报!”
    行人纷纷驻足,硬幣落入报童手中,报纸被迅速展开。
    头版被三份声明占满了。不是社论,不是新闻报导,是全文刊登的官方文件,就连排版都严肃得让人窒息。
    第一份声明是大英帝国內政部公告——
    【內政大臣威廉·哈考特阁下告全体国民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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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兹依据1857年《淫秽出版物法》、1848年《叛国重罪法》及相关法例,內政部现作出如下公告
    法国籍作家莱昂纳尔·索雷尔所著之《1984》,经审查,被认定为:
    蓄意贬损、丑化女王陛下本人及大英帝国君主制度,严重侮辱王室尊严;
    虚构並散布旨在动摇公眾对帝国统治秩序之信心的虚假敘述;
    以文学偽装,行煽动顛覆之实,企图破坏大英帝国及其殖民地之稳定。
   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《1984》在大不列顛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全境、所有大英帝国海外殖民地、保护国范围內,均为非法出版物。
    任何印刷、出版、销售、分发《1984》之行为,均属违法,將依法严惩。
    任何已持有《1984》之公民,须於七日內將之送交当地警署或邮政局。
    逾期未上交而继续持有者,一经查实,將面临起诉。
    任何公开或私下传播《1984》內容之行为,包括朗读、討论、转述、手抄等,均被视为违法行为。
    本公告即日生效。
    上帝佑我女王,上帝佑我大不列顛。
    內政大臣:威廉·哈考特
    1882年9月2日】
    第二份声明则是外交部通告
    【外交部通告各友好国家及全体国民:
    鑑於法国籍作家莱昂纳尔·索雷尔先生近期行为严重违背大英帝国法律及基本礼仪,其作品《1984》构成对女王陛下及帝国制度的公然侮辱与恶意誹谤,外交部经与內政部协商,特此通告:
    莱昂纳尔·索雷尔先生被列为大英帝国不受欢迎人物。自即日起,大英帝国本土及各海外殖民地、保护国口岸,將拒绝莱昂纳尔·索雷尔先生入境。
    任何协助、促成莱昂纳尔·索雷尔先生试图进入帝国领土之行为,均被视为违法。
    本决定基於维护帝国尊严与法律之必要,不针对法兰西共和国及其他任何国家。
    大不列顛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外交部
    1882年9月2日】
    第三份声明则来自大英帝国总检察长办公室公告
    【总检察长亨利·詹姆斯爵士公告
    本办公室已正式对《1984》一书涉嫌之多项违法行为立案调查。
    调查期间,所有与本案相关之人员,包括但不限於作者、出版者、印刷者、发行者及已知持有者,均需停留於大英帝国本土境內,配合调查,不得出境。
    任何试图离境之行为,將被视为妨碍司法,警方有权依法採取强制措施。
    正义必將得到伸张。
    总检察长:亨利·詹姆斯爵士
    1882年9月2日】
    三份声明,像三记重锤,敲醒了伦敦人还在沉睡的心灵,让人恍惚不知道身处伦敦,还是圣彼得堡。
    俱乐部里,几位老先生坐在阅览室,报纸摊在膝上,没人说话。
    过了很久,一位白鬍子绅士才低声说:“这……是不是太严厉了?”
    旁边的朋友摇摇头:“不这样不行。女王本人、君主制、整个帝国体系……他全骂了。要是政府没反应,以后谁还会把王室当回事?”
    “可禁止持有、要求上交……这像是俄国人的做法。”
    “什么叫像?这就是!听说俄国人上周就这么干了。”
    “那你说怎么办?任由那本书流传?『old lady is watching you』,以后人人都对著女王陛下的肖像笑?”
    没人能回答,但都抬头看了看俱乐部墙上的女王肖像,那位面容慈祥的妇人正凝视著他们。
    没人敢笑。
    巴林银行的办公室里,股票经纪人们也在议论。
    “七天內上交……这怎么执行?挨家挨户搜?”
    “估计就是个姿態。表明政府態度。真上交的有几个?藏起来不就完了。”
    “但法律上,你现在藏一本《1984》就是违法。要是被举报,真会惹麻烦。”
    “我那份早扔了。我可不想为了一本小说惹上官司。”
    “你扔了?这种书,越是禁,越值钱。过二十年,说不定能当古董卖。”
    “但我就怕……?”
    “怕什么?警察还能搜你家?你只要不公开討论,就自己藏著看,谁管得著?”
    话虽这么说,但办公室里还是瀰漫著一种紧张的气氛。
    政府动真格了,这不是闹著玩的!
    大家看了一眼墙上的维多利亚女王肖像,默契地各自工作去了。
    东区,弯镐酒吧。
    上午酒吧还没开门,但老吉米坐在柜檯后,面前摊著《泰晤士报》。他识字不多,但大概看懂了。
    汤姆·哈代从后门进来,脸色不太好看。
    老吉米低著头问:“你看到了?”
    汤姆点点头:“看到了。三份声明。邦德先生被禁止入境了。持有书的人要上交。”
    “你那本呢?”
    汤姆连忙摆手:“我哪有,我就是个读报的,又没订《良言》。但肖恩有一本,我上次看他怀里揣了一本。”
    老吉米皱起眉:“你让他赶紧处理。要么上交,要么烧了。別惹麻烦。”
    “肖恩那脾气,你又不是不知道。他肯定不交。说不定还会拿著书去警署门口晃悠,故意挑衅。”
    老吉米摇摇头,嘆了口气:“那他就是找死,你去劝劝他。就说为了本小说,不值得。”
    汤姆嘆了口气:“我试试吧。但他听不听,我就不知道了。”
    临走前,汤姆·哈代看了一眼酒吧墙上的女王肖像,打了个寒颤,头也不回的离开了。
    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    英国的这番作法自然有被欧洲大陆的媒体一阵嘲笑,笑他们被一部小说嚇破了胆,笑他们宣称的“自由”是个谎言。
    只有一个例外,那就是圣彼得堡。
    第三厅的维科夫斯基將军拿著伦敦发来的最新电报,冷笑一声——
    “英国人终於学聪明了。早该这样。对付这种书,就该禁止、收缴、惩罚。讲什么言论自由,都是软弱的表现。”
    他吩咐手下:“把英国的做法整理一份报告,送给陛下过目。看看,连英国人都开始用我们的方法了。”
    伦敦,唐寧街10號。
    格莱斯顿站在窗前,看著外面灰濛濛的天空。
    他知道三份声明会引发什么反应——国內的爭议,欧洲的嘲笑,自由派的批评。
    但他没得选,女王那天就在隔壁,全程在听。
    按理说,这是不被允许的——但她真要坐在那里的时候,就没有人能阻止。
    这位君主是在向他索要承诺,承诺內阁必须让莱昂纳尔·索雷尔付出代价。
    这时候,內政大臣哈考特敲门进来,手里拿著一份文件:“首相。”
    格莱斯顿转过身:“怎么样?”
    哈考特將文件打开:“这是名单。与莱昂纳尔·索雷尔有密切关联的英国人。”
    格莱斯顿接过来,名单很长——
    诺曼·麦克劳德、亚歷山大·斯特兰、理察·埃弗拉德、亚瑟·柯南·道尔、奥斯卡·王尔德……
    还有“老吉米”、肖恩·奥马拉、玛丽·卡特、乔·哈里斯……
    格莱斯顿皱起眉:“后面这些人是平民?他们是怎么回事?”
    哈考特解释:“索雷尔帮他们写过信,就是他们在报纸上为索雷尔说好话。”
    格莱斯顿放下名单,问了一个关键问题:“从谁开始,你想好了吗?”
    哈考特拿起笔,毫不犹豫地在“理察·埃弗拉德”和“亚瑟·柯南·道尔”两个名字下面,各画了一道粗线。
    (第三更,求月票)
    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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