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体本身是一座宝库,有很多功能值得开发。
    比如说睡眠,有人白天忙得疲惫不堪,睡一觉起来就精神抖擞;也有人得了小感冒,睡一觉全好了;还有遇到烦心事,鬱闷得要死要活的人,睡一觉之后,心情突然缓和了不少。
    超凡者也是如此,很多看不见的进化,总在睡梦中完成。
    就拿陶源来说,他被灰先生咬过之后,当时並没有那种老怪物的心態,直到他回去睡觉睡到自然醒,突然拥有了一种百年老登的狡诈。
    昨晚听到血魔这个称呼,陶源当场就有一种被唤醒的感觉。
    至於到底唤醒了什么,他自己也说不清楚。
    直到和雪莉偶然的夜相逢,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惊喜。
    身在异国他乡,陶源肩负著使命——文化输出。
    他疯狂使出,直到精疲力尽。
    文化输出的过程,激发了一种文化底蕴。
    当他陷入沉睡中,底蕴爆发,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復甦。
    不仅仅是从內心深处释放出一个东西那么简单,他在梦中了解到自身的底蕴,看到了血魔这个序列的起源,以及这个序列高不可攀的上限。
    尤其是那火红莲台,还有那两把剑,隨便挑出一样都能逆天。
    这种復甦的过程,现代超凡者称之为:觉醒。
    某种意义上说,当初被尼古拉斯咬过之后,陶源只觉醒了一半,他连自己的真实职业都搞不清楚。
    这也恰恰是稀有序列的通病,越稀有的序列,越难以完全觉醒。
    当他从梦境中感悟到一系列的秘密,才真正实现了完全觉醒。
    星期四上午10点25分,陶源睡到了自然醒。
    他只顾著干一件事,尽情地嘘嘘。
    单看外表,他和从前没什么不同。
    只是心態上,和从前不一样了。
    眼睛是心灵的窗户,心態上的变化,使得眼神自然而然產生了蜕变。
    他的眼神,极为深邃,仿佛蕴藏著一万年的智慧。
    美中不足的是,眼屎还没擦乾净。
    等他刷牙洗脸之后,那种不足消失了,他自己都被自己秀到。
    注视著镜子里的自己,他也搞不懂为什么,莫名地被吸引了。
    “奇怪,我怎么越来越像灰先生?”
    “当初第一眼看到那个大帅比,確实很有魅力,我身为男人都忍不住多看他几眼。”
    “可我不是吸血鬼啊,为什么冒出了老怪物的气质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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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陶源对著镜子,陷入沉思。
    很多人梦醒之后,记不清自己梦到过什么。
    陶源现在就是这种情况,隱约记得自己做了一个很长的梦,至於梦里的细节,他想不起来。
    现在他只有一种感觉,自己释怀了。
    没有一大堆疑惑,也没有对未知的恐惧。
    好像不管遇到什么突然状况,他都能见招拆招,坦然面对。
    连他自己都不太明白,那种毫无根据的自信,到底怎么来的。
    虽然想不明白,但他觉得自己很厉害。
    这种不明觉厉,带著某种底气。
    在他蜀山老家,血魔的故事早已拍成了电视剧,不过血魔是以反派身份出现的。
    剧中有个血魔名叫丁隱,有一首诗这样形容他:天穹一孤星,傲立正邪间。
    此刻的陶源,气场很像那部仙侠剧里亦正亦邪的血魔丁隱。
    吸收了小莱恩的血精之后,经过一夜调养,他脸色不再苍白,细腻红润有光泽。
    隨后他才后知后觉地发现,自己还在雪莉的公寓里。
    雪莉九点准时上班,给他发了条消息,出去的时候把门锁上就行了。
    陶源也是这么做的,走出c栋1707,回到了他的b栋216。
    他站在窗前看了看环境,窗口距离地面有三米多高,跳下去比较容易,爬上来就没那么容易了。
    自从合成了灰先生的几个技能,对陶源来说,爬上来也不难,毕竟他成功翻跃过篮球场四米多高的铁丝网护栏。
    他主动给灰先生发了条消息:“什么时候行动?抓紧点。”
    过了几分钟,灰先生做出回覆:“你不是应该压力巨大,坐立不安才对吗,为什么急著去碰那头难啃的狮子?”
    陶源秒回了:“我毫无压力,隨时可以走起。”
    灰先生又发来了文字:“不用著急,等待时机成熟。”
    经过这次试探,陶源心里有数了。
    刺杀一位圣骑士,绝对没有老怪物说得那么轻鬆,需要进行大量的准备工作。陶源敢打赌,灰先生正在筹备之中,准备妥当后才会叫他出手。
    陶源也乐得清閒,出门吃了午饭。
    工欲善其事,必先利其器,饭后他决定给自己整一把武器。
    用项炼上的十字架吊坠去捅人,既不方便,也不实用,他早就想弄一件趁手的兵器。
    今天这种感觉格外强烈,他想要一把剑。
    陶源隱约记得,自己梦中,出现了绝世大宝剑。
    那种模糊的记忆,使得他想耍剑。
    毕竟他来自蜀山,那片土地盛產剑仙。
    下午一点,陶源来到了史蒂芬银器店。
    这是本地首屈一指的老店,各种银器经得起考验,不仅有首饰,还有银制餐具刀叉,更有一些偏向工艺品的冷兵器,比如银匕首。
    陶源直接走到冷兵器柜檯,看到了花样百出的银制武器。
    其中一把银色短剑,吸引了他的注意。
    造型很像十字架,名字就叫【十字银剑】。
    剑柄由橡木製成,质地坚硬,纹路美观。
    剑身纯银,配了一个做工精美的剑鞘。
    陶源拿起来比划了几下,还挺顺手的。
    就是那685美金的价格有点贵,比2014年最新款的ipad还贵,都能买件黄金首饰了。
    和他心目中的大宝剑相比,十字银剑太袖珍了,陶源对那把剑的长度表示了不满:“这把剑太短了,有没有长一点的?”
    购物超过500美金的都是大客户,那名女店员很热情地介绍道:“先生,银器本身硬度不如钢铁,太长容易折断,或者扭曲。这把十字银剑,剑身5英寸(12.7厘米),剑柄3.09英寸,刚好黄金分割。经过精密设计,这样的长度挥击之下,衝击力可以媲美合金匕首。”
    “而且本店500美金以上的白银武器,都经过圣玛丽教堂一位主教赐福,放在家里能够辟邪。”
    “曾经有一位华裔客户,专门买了一把放在办公室,说是可以斩小人。”
    女店员很懂推销,把“斩小人”的东方套路都给搬出来了。
    陶源当场就被说服了,一咬牙买了下来。
    当十字银剑真正入手,他冒出了一种自己都无法理解的自信:一剑在手,天下我有。
    而实际情况是:他从小到大,没学过功夫,更没练过剑术。
    连他自己都搞不懂为什么,感觉只要手里有一把剑,隨时可以脱掉裤子日苍天。
    那种自信激盪在心头,使得任务难度大幅度降低。
    原本对付黄金狮子这个任务,对他来说不亚於噩梦难度,几乎没有完成的可能性。
    如今手里有了一把剑,莫名其妙地降低到了简单模式,感觉自己的输出空间很大。
    陶源根本不在乎“第二关考验”,真正在意的是一枚圣骑士血精。
    放任莱恩兄弟胡作非为,以虐杀妇孺为乐,那位圣骑士在陶源心里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,他毫无心理负担。
    刺杀奥斯丁·莱恩,既是高风险,也是大机遇。
    陶源没打算跟老怪物分享黄金狮子的血精,只要他成功吸收了第七序列圣骑士的血精,绝对能拉满经验条,保不齐来个突破,直接晋升第八序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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