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錚坐在史密斯那辆跑车的驾驶座上,方向盘下方的发动机传来低沉的轰鸣。
    跑车流畅的线条在傍晚的灯光下泛著奢华的光泽,与公寓地下停车场里停的车格格不入。
    史密斯大大咧咧地坐在副驾驶上,嘴里嚼著口香糖,哼著一支不知名的摇滚乐,丝毫不在意他那辆刚保养过的爱车是否会刮蹭。
    史密斯是那种典型的富家子弟,家里给的零花钱每个月两万刀,日常除了泡妞就是开派对。
    他身上的名牌衬衫永远不系最后一颗扣子,手腕上的钢表在昏暗中也能捕捉到细碎的光。
    他的生活是另一个世界,一个由金钱和女人构成的无忧无虑的世界。
    后座的山姆高大健壮的身躯几乎占据了整个后座,胳膊上的肌肉块头在宽鬆的t恤下依然显得分明。
    山姆的母亲独自一人將他抚养长大,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,山姆在高中毕业后就去码头做搬运工。
    那里是体力劳动的世界,也是血汗和挣扎的世界,他每天需要搬运各种货物,靠著力气赚取微薄的收入。
    而林錚一个黄种人、东夏人,与一个美国白人富二代学生和一个黑人单亲家庭学生劳工玩到一起,还真是奇蹟。
    真正让他们三人成为朋友的事件,还多亏了之前那起校园枪击案。
    林錚把车停稳,三人准备下车。
    熄火的声音响起,发动机的余温还未散去。
    “林桑。”一个阴冷的声音从柱子后面传来。
    这个声音,带著压抑的怨毒和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。
    林錚还以为是谁呢,原来是小瘪三山口裕二。
    林錚下车,取钥匙的手停在半空中,侧过脸,眯著眼目光扫向声源处。
    山口裕二从阴影里走了出来,他的鼻子显然已经经过处理,贴著一片医用胶布,但那肿胀的痕跡依然触目惊心。
    他的眼神像毒蛇一样,死死缠绕著林錚,眼底的憎恨几乎凝成了实质。
    “说吧,又有什么事儿,还是教训还没有吃够?”林錚不屑地摩拳擦掌道。
    身后猛地传来一股带著恶意的劲风,接著就是后腰被狠狠踹击的钝痛。
    那一脚带著偷袭者的全部力量和懦弱得意,足以让一个普通人在瞬间失去平衡,栽倒在地。
    然而,林錚只是身体微微一晃,重心略微向后倾斜了几分,右腿在地面上擦出一段短促的轨跡,发出刺耳的摩擦声。
    林錚掸了掸衣服后腰上的脚印灰尘,笑出了声。
    停车场的水泥地面上,瀰漫著地下潮湿的霉味和汽车尾气的混合,这些气味在肾上腺素的刺激下变得格外清晰。
    林錚的帽子依然好好地戴在他的头上,帽檐压得低低的,几乎遮住了大半张脸,却遮不住他那双瞬间变得锐利起来的眼睛。
    那约一米八身高却瘦长的日本人眼中闪过一丝错愕,显然没想到自己的偷袭並未奏效,他的脸颊因用力而微微扭曲,眼中带著被惊动的慌乱。
    林錚左腿支撑住身体,右脚猛地在地面上摩擦半圈,身体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侧转,整个人如同上膛的弓弩,力量自腰部迸发,右臂带著呼啸的劲风,朝著偷袭者的脸颊狠狠甩去。
    那不是標准的拳击,而是从小和同龄人磨练出的玩耍技巧。
    林錚的动作极其经济,没有丝毫多余的姿態,速度快得令人反应不及,带著一股直接而凶猛的蛮力。
    “啪!”
    一声巨大的闷响在空旷的地下停车场里迴荡,带著一股狠辣的劲道。
    瘦长的日本人的头部受到猛烈的衝击,身体在惯性的作用下瞬间失去控制,朝著侧面猛地栽倒下去。
    他的脸颊瞬间肿胀,牙齿在巨大的衝击力下发出咯咯的碎裂声,口腔中瞬间瀰漫开铁锈般的血腥味。双眼翻白,还未完全落地便已失去意识,抽搐了几下后,便一动不动地躺在湿冷的水泥地面上,喉咙里发出痛苦的嘶吼声。
    山口裕二见势不妙,眼中惊恐万状。
    他没想到林錚的身手如此迅猛,更没想到他的朋友在瞬间便被击倒,失去了反抗之力。
    他的身体下意识地向后退去,眼神闪烁著对林錚的恐惧。
    林錚没有给他任何喘息的机会,在他那瘦长日本朋友倒地的瞬间,他的左腿已然借力向前迈出两步,身体如影隨形般跟上。
    右脚抬起,精准而狠辣地踢向山口裕二的腹部。
    “砰!”
    又一声沉闷的撞击声。
    山口裕二发出一声短促的闷哼,身体弓成虾状,双眼圆睁,呼吸在一瞬间被夺走。
    他的脸颊瞬间涨红,像是窒息一般,踉蹌著倒退了几步,直到背部重重地撞在柱子上,才勉强稳住身形,然后又像一滩烂泥一样瘫软下去。
    林錚上前,一把抓住山口裕二的衣领,將他从地上拽了起来。他左手控制住山口裕二,右臂的拳头握紧,带著凌厉的杀气,朝著山口裕二的鼻子上又是一拳,这力道让原本就受了伤的鼻樑在瞬间再次传来骨骼碎裂的脆响。
    山口裕二的鼻血像小溪般再次涌出,沿著他的下巴滴落在衬衫上,晕染开一片暗红。
    从林錚下车到將两人全部击倒,整个过程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,速度快得连旁边的史密斯和山姆都没有完全反应过来。他们两人直到林錚將山口裕二抓起来按在墙上痛殴时,才刚刚从车里钻出来。
    “噢!我的上帝!”史密斯瞪大了眼睛,他从没见过林錚如此凶狠的一面,这完全顛覆了他平日里对林錚“文质彬彬的中国留学生”的印象。
    山姆那接近两米高的身躯也从车里挤了出来,他看著地上呻吟的瘦长日本朋友,又看看被林錚摁在墙上,像条死狗一样毫无反抗的山口裕二,脸上露出了不解的表情。
    “他们不是你的朋友吗,林?”山姆有些迟疑地问道。他的声音带著一种憨厚的疑问,显然还没有从之前的震惊中缓过神来。
    史密斯则撇了撇嘴:“伙计,这你都看不出来吗?肯定是来寻仇的。”
    林錚没有回答,他只是看著山口裕二那张惊恐而扭曲的脸,眼中没有丝毫怜悯。
    他的拳头再次抬起,却没有落下去,只是保持著蓄势待发的状態。
    “山口君,你那朋友瘦得跟麻杆似的,白长那么高,你把他叫来真是害了他啊,想找揍一个人来不就好了吗?”
    他需要让这两个人明白,招惹他是需要付出代价的,而这个代价,绝不是昨晚的那一拳能涵盖的。
    史密斯和山姆看懂了林錚的意思,他们对视一眼,眼神中都闪过了一丝瞭然。
    接著,他们很有默契地走上前去。
    山姆先走到那个瘦长的日本朋友身边,巨大的脚掌轻轻踢了踢对方的身体。確认对方只是晕过去而非死亡,他才弯下腰,抓住那人的衣领,將他半拖半拽地提起来,然后朝著林錚身边走去。
    史密斯则走到林錚和山口裕二身边,他没有说话,只是从林錚手中接过山口裕二,先给了两巴掌,然后將其丟到地面上。
    接著,史密斯看了一眼山姆,山姆將另一个日本人也扔到地上,两名日本青年现在就是两条无力的死鱼,瘫软在水泥地上。
    “看来他们需要一些教育。”史密斯的语气轻鬆得像是在討论天气,他捲起袖子,露出了手臂上並没有多少肌肉线条的皮肤。山姆则哼了一声,硕大的拳头捏得咯咯作响。
    接著,一阵沉闷的拳打脚踢声开始在停车场里迴荡。
    “你们俩算是赶上了,最近妹子的质量都不怎么样,还想缠著我捞我的钱,我正烦著呢。”
    史密斯虽然身体不如山姆那样魁梧,但出手却毫不含糊,他的每一拳都带著一种发泄的烦躁。
    “该死的新来的监工,工作上找茬就算了,还扣我的每一份计件工资,打完你们早晚要找机会把那老小子套麻袋打一顿。”
    山姆的拳头每一击都让地面上的日本青年身体抽搐,他用最原始的暴力,將心中对底层生活的不满和被压迫的愤怒,尽数倾泻在这两个倒霉的日本青年身上。
    日本青年的呻吟声逐渐变得微弱,他们的身体也逐渐停止了抽搐。脸颊肿胀,鼻血、口水、唾沫混杂在一起,让他们原本清秀的面容变得狰狞可怖。
    史密斯和山姆停下手,喘著粗气,脸上带著一种满足的痛快。
    他们没有下死手,但绝对让这两个日本人受尽了皮肉之苦,相信在一段时间內,他们不会再敢轻易地走出自己的公寓了。
    正当他们准备离开时,一个熟悉的身影慢悠悠地拐过柱子,出现在地下停车场。
    那是红脖子房管,鲍勃·雷。
    他穿著一件沾著油污的蓝色工作服,手里提著一个沉重的工具箱,嘴里还哼著一段跑调的乡村歌曲。
    当他看到史密斯、山姆和林錚三人,以及倒在地上如同两摊烂泥的日本青年时,脸上的表情先是微微一滯,然后又恢復了那种带点疲惫的憨厚笑容。
    他缓缓地走过来,那双总是带著血丝的眼睛扫过地上的人,又看向林錚,似乎在询问发生了什么。
    史密斯耸了耸肩,用一种轻鬆的语调將刚才发生的事情大致描述了一遍,包括山口裕二带人偷袭,林錚一个人轻鬆解决,然后他们俩加入“补刀”的过程。他用了一种半是得意半是无奈的语气。
    鲍勃·雷听完,没有立刻说话。
    他走到其中一个日本人身边,用穿著厚重工装靴的脚轻轻踢了踢那人的身体。那人发出一声微弱的呻吟,但依然没有力气爬起来。
    “打两顿还不够。”鲍勃·雷一开口便语不惊人死不休,“至少还要再打一顿才行。”
    林錚的眉梢微微动了一下,他看向鲍勃·雷,等待著下文。
    史密斯和山姆也停下了他们之间的嬉笑打闹,好奇地看向这位平日里话不多的红脖子老哥。
    “打一顿是揍趴,让他们知道疼是什么感觉。”鲍勃·雷缓缓地说,他的目光扫过林錚的脸,又转向地上的两个日本青年,“打两顿才算是惩罚,让他们记住这两次的教训。”
    “但揍趴和惩罚都不一定让他们彻底害怕,这种人一旦搭上某些人,就又会狐假虎威狗仗人势起来。”
    他停顿了一下,点燃了一支烟,深吸一口,吐出一圈白色的烟雾,然后才接著说道:“但打三顿,那才是要让他们懺悔,要让他们看到你们就怕就跑,这才是应有之义。”
    懺悔?林錚咀嚼著这个词。
    在他的故土,这个词语带著浓厚的道德与信仰色彩,往往与內心的自省和救赎相关联。但在这里,在鲍勃·雷的口中,懺悔被赋予了最直接、最原始的含义。
    “懺悔不是让他们向神父懺悔。”
    鲍勃·雷似乎看穿了林錚的思绪,他再次开口,说著他那来自底层的智慧。
    “懺悔是让他们对你產生绝对的恐惧,恐惧到他们看到你就想起地狱,想起他们遭受的一切痛苦,后悔为什么要招惹你。”
    鲍勃·雷从腰间取下他的扁平酒壶,往嘴里灌了一口,辛辣的酒精气味瞬间瀰漫开来。
    他擦了擦嘴,回忆起童年时的旧事:“我小的时候,在我们老家那个小镇,也有几个地痞流氓。”
    他的眼神变得深远,回到了那个菸草与酒精混杂的童年记忆。“他们仗著人多势眾,欺负人,抢东西,把整个镇子搞得鸡犬不寧。我父亲脾气暴躁,忍无可忍,就找了几个朋友,把那几个小子打了一顿。”
    “你猜怎么著?”鲍勃·雷看向林錚,眼中带著一丝戏謔,“那几个小子没过几天,又纠集了一帮人,来找我父亲报復。他们以为,打一顿就能把人打服了。他们想错了。”
    “我父亲和我叔叔,还有镇上的一些老伙计,又把他们狠狠地揍了一顿。”他顿了顿,语气变得有些冷酷,“这次打得更狠,见了骨头,也见了血,把他从镇头追到镇尾,一路打。”
    “从那以后,那几个小子消停了一阵。”鲍勃·雷摇了摇头,脸上浮现出一丝讽刺的笑容,“但他们还是不服气,只是变得更隱蔽了,偷偷摸摸地搞小动作,背地里散布谣言,想让我们难堪。”
    “於是我父亲说,看来这第二顿打,只是让他们记住了教训,而不是让他们彻底服气。教训这玩意儿,时间久了总会忘的。真正有用的,是让他们从骨子里发出的恐惧。”
    “我的父亲带著人,每天守在那几个小子的家门口。”
    鲍勃·雷的声音压低了几分,低笑著。
    “只要看到他们出门,不管是去商店,还是去学校,甚至是去教堂做礼拜刚出来,我父亲都会上去打他们一顿。不是重伤,但每次都打得他们脸肿腿疼,丟尽了脸。”
    “他们跑到哪里,我们就追到哪里。他们去哪儿告状,我们就跟到哪儿打。”他的眼中闪烁著光芒,“有时候,甚至不需要打。只要他们一抬头,看到我父亲的脸,就会嚇得屁滚尿流。”
    “直到有一天,他们从镇子的另一头,一看到我父亲的身影,就转身狂奔,跑到教堂的懺悔室里躲著,好几天不敢出来。”鲍勃·雷弹了弹菸灰,將菸头扔在地上,用脚狠狠碾灭。
    “所以,懺悔。在这个世界,懺悔不是向上帝祈求宽恕,而是对你发自灵魂的恐惧。恐惧到他们只要看见你,就恨不得钻到地缝里去,甚至跑去教堂,不是为了祷告,而是为了寻求一个短暂的庇护所。”
    鲍勃·雷说完,深邃的目光再次看向林錚,带著一种饱含深意的鼓励。
    史密斯和山姆站在旁边,听得目瞪口呆。他们生长在相对文明的都市,虽然见过打架斗殴,但这种將暴力发挥到如此极致的“教育哲学”,还是第一次听说。
    林錚听著鲍勃·雷的话,看著他脸上那道陈年的伤疤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狰狞。
    他內心的某些东西,正在悄然发生变化。
    他曾以为,一次两次应该就能让人记住疼、记住教训。但他从未想过,真正的威慑,远比这深远得多。
    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沾染了些许血跡的拳头。
    懺悔。林錚重复著这个词。在这个世界,懺悔算什么?
    他一直以来试图维持自己身边的秩序感,保持在故乡那种我不惹事也不怕事的状態。
    但现在他意识到,不惹事对一些人来说就是退让软弱,不怕事又代表了他们眼中有限度的反击抗爭。
    仅仅是疼痛,无法震慑这些人,也无法让他们记住教训。因为在这个国家,你不骑到某些人头上,他们就会骑到你头上。
    因此,他需要一场更深刻、更具羞辱性的“仪式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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